学校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状态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办[2013]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公司2013年人才培养状态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现就工作进程与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程
1、准备学习阶段(9月16日——9月22日)
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关于印发< 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 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通知》(教发[2006]18号)等有关文件。
教务处组织相关部门核定基础数据;组织各部门数据填报工作小组人员进行2013版数据填报培训学习,进一步熟悉填报工作任务和要求;组织专班完成学校2013年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初稿。
2、填表阶段(9月23日——9月30日)
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和高职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将填报任务、审核任务分解到人,责任到人,在数据平台上准确填报。
集团2013年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完成第二稿。
3、汇总与复查阶段(10月1日——10月10日)
教务处汇总、审核各部门填报数据,发现问题及时给各部门反馈意见,各部门及时更正;所有数据填报达标后报学校领导审定。
集团2013年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定稿,并交学校领导审定。
4、上报阶段(10月11日——15日)
按教育厅要求上报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并提交2013年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
二、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人才培养状态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状态平台数据采集工作,并切实按照要求做好数据采集工作。
2、数据采集与填报实行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各部门行政负责人为数据采集的第一责任人;部门内要成立数据填报工作小组,按学校数据采集任务分配方案的要求填报、审核数据;教学系要实施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系领导三级审核制度,确保数据全面详实、准确无误。凡不按要求、未认真填写造成数据错误和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填报工作的部门、教师将在全校通报批评。
3、2013年度数据采集与填报要满足高职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同时与学校2012年填报数据相衔接。填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全校教职员工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服从安排,按时保质完成工作。
4、各部门在填报数据的同时要完善整理、妥善保管好所填数据的依据和基本佐证资料。
5、各部门填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逾期将直接影响学校的工作进展。各部门填报完毕后须从数据采集平台中导出本部门所填报表打印,经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联系人及电话:
张 洋 8846133 13451270400
朱 琳 8846020 13997840043
严桂林 8846019 15926181110
附件:
一、《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状态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办[2013]3号)
二、郧阳师专数据采集任务分配一览表
三、郧阳师专部门数据填报工作小组信息表
四、郧阳师专2012年人才培养状态数据
教 务 处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职业院校
人才培养状态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鄂教职成办[2013]3号
各高职高专院校: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报送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3〕168号)要求,现就我省2013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以下简称《数据采集平台》)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平台》是教育部全面了解各高等职业院校状态的重要信息窗口,是教育部发布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的主要依据,是各高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常态管理、动态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各高等职业院校必须充分认识加强人才培养状态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状态平台数据采集工作,并切实按照要求做好数据采集工作。
二、各校应在做好人才培养状态平台数据采集校内培训工作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的态度,实事求是地进行数据采集,对所采集数据的原始性和真实性负责,确保采集数据信息的原始性、即时性、独立性、写实性和公开性,并于2013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数据相衔接。
三、按照教育部职成教司要求,今年数据采集采用“状态数据采集平台V2.13版”, 包括“平台软件”、“平台操作指南”及“数据合并伴侣”三个模块。请各高职院校在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和上海行健职业学院网站()下载最新版本软件,按照要求填报有关数据,并请各校基于上述数据,撰写2013年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样本参考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专栏)。
四、按照教育部职成教司《关于填报高职院校招收和培训复转军人及退役士兵情况调查表的通知》要求,请各校对招收和培训的复转军人及退役士兵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采集相关数据,并按要求填报近5年招收和培训复转军人及退役士兵相关数据(详见附件),并与“2013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一并报送。
五、请各校务必于10月15日前完成上述各项工作,并将采集的数据电子版和高职院校复转军人和退役士兵情况表一并发送至wtzysfb@163.com,数据上报后请电话确认,联系人:吕健,联系电话:027-51168433。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请各学校主要负责人审定并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人:孙晓敏,联系电话:027-87328190,电子邮箱:hbhvte@126.com。
各校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务必于10月31日前上传至本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同时,省教育厅将会在湖北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及湖北省高等学校公司产品公共平台将各校报送的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