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3年副处级岗位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缺额的正科级职位仍实行竞聘上岗,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工作需要与兼顾个人意愿的原则;
2.任人唯贤与德才兼备的原则;
3.群众公认与注重实绩的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本次竞聘工作在公司党委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副处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即为正科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织人事部负责具体实施,纪委监察审计处负责监督。
三、岗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高的业务水平,为人公道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
2.竞聘党务岗位领导干部,必须是中共党员且党龄3年以上。
3.竞聘教学系行政副职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具有相应的专业背景或相应的教学管理业务工作经历。
(二)基本资格
校内教职工,男45周岁以下(1968年6月30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及以上校龄,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在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廉政建设等方面无一票否决情况。
除应具备基本条件和资格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现任副科级实职满2年或任副科级非领导职务满3年的干部。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现任副科级实职满1年或任科级非领导职务满2年的干部。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现任副科级实职满1年或任科级非领导职务满2年的干部。
四、竞聘工作程序
1.公布岗位职位(见附件1)。
2.个人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竞聘者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每人可申报竞聘两个职位。
3.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对照竞聘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资格予以审查,若有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3人的,该岗位的报名人员可重新申报其他岗位。审查结果在校内公示。
4.民主测评。召开全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大会,对各个岗位符合条件的竞聘者进行民主测评推荐,根据民主测评情况,领导小组确定竞聘人选。
5.竞聘演讲。竞聘人选进行竞聘演讲和答辩,领导小组组织评委现场评定分数;领导小组按照岗位得分高低进行排序,确定考察预备人选。
6.组织考察。考察预备人选报党委会,研究决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预告,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7.党委会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和任前公示。考察结束后,党委会综合竞聘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公司党委可根据工作需要对拟任人选进行调剂,同意后进行任前公示。
8.办理任职手续。公示结束后公司党委按规定程序决定任免,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移交、任前谈话、党风廉政谈话等。
五、有关要求和说明
1.岗位资格条件中的任职年限须为连续任职。
2.在竞聘上岗工作的各个环节,凡涉及本人及其亲属的必须坚持回避制度。
3.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
4.参加考察人员要公道正派,不准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5.对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少于2人(含2人)的岗位,取消竞聘,由公司党委另行确定任用方式。
6.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聘上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竞聘资格:
(1)党纪政纪处分条例规定的情形者;
(2)在受处分期间或被立案审查者;
(3)在任职期间失职渎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者;
(4)在竞聘期间,不履行现任工作职责,弄虚作假,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者。
7.现任实职正科级干部,尚在任期之内,不参加本次竞聘。在竞聘期间,所有干部教工必须坚守岗位,履行好现岗位工作职责。
附件:1.正科级干部竞聘岗位
2.正科级干部竞聘上岗报名表
3.正科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时间安排
中共郧阳师专委员会
201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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