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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08     来源:yl23411永利   点击:[]

各单位:

      一、范围和对象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选拔,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围绕国家和我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向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的中青年领军人才倾斜。已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的国家级人员,不重复推荐。

     “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从“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遴选产生,围绕国家基础学科、基础研究领域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需要,重点选拔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的优秀领军人才。

      二、选拔条件

     (一)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 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二)“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2012年前已获选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且为基础学科、基础研究领域高层次人才;

  3、 申报2013年度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的基础研究领域高层次人才,可同期申报“国家特支计划”,但需首先通过百千万人才工程评审确定为国家级人选后,再按程序参加“国家特支计划”评审;

  4、 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申报“国家特支计划”的,原则上每人不超过2次。

      三、数量和程序

  (一)推荐选拔数量。为保证候选人质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2013年推荐候选人实行总量控制,其中,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推荐不超过15名、“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候选人推荐不超过10名。公司报送至省厅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原则上不超过1人。

    (二)推荐选拔程序。 根据各部门的推荐情况,学校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遴选出公司推选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

      四、材料报送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这次推荐选拔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选拔范围、对象、条件和推荐数量、程序推荐上报候选人。因时间紧急,请各单位抓紧组织申报,同时通知往年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省级人选填写有关信息,于2013年4月12日前将材料报送到组织人事部。 

     (一)推荐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和往年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信息核查情况等,并附专家签名的推荐意见。最后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二)相关表格、证明材料。1、候选人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2、候选人情况登记表每位候选人1份,由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软件(从下载)直接生成;有关涉密人员的资料,由上报单位严格审核并做好脱密处理。

     (三)数据库文件。1、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候选人数据包;2、2013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数据包;3、往年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的国家级、省级人选信息核查数据包。此三个数据包均由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软件生成,文件后缀名为“·RPU”。如无涉密材料,数据库可发送电子邮件。

     (四)事迹材料1份。

     (五)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复印材料不退还,请自留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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